剑上。”他好似从方才那种有点恍惚的态度中清醒过来,捋了捋精致的须尖。“老夫只是在想,难道真的只有摒弃一切,才能得到那样的剑么?”
巧姑娘道:“即使得到了那样的剑,未必就不会后悔。”
任去留:“我可真不知道她是不是后悔。”
巧姑娘道:“庄主不后悔就是了。”
任去留叹道:“人的一生,怎么可能真的没有一件后悔的事。”
巧姑娘:“庄主是在说少主吗?”
任去留大笑道:“你真的越来越像我肚子里的蛔虫。有时候我觉得剑还其实也不傻,他也未必就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;但他都不肯听话。比起鸡同鸭讲导致的势不两立,还是这种不听话让人更头痛些。”
巧姑娘道:“少主还年轻,谁年轻的时候没有干过几件傻事。”
任去留:“然也,我年轻的时候比他干过的傻事要多得多。”他在巧姑娘低头谢罪之前适时地挥手阻止。“别这么诚惶诚恐,我明白你的意思。但是他再这样胡闹下去,确实我有点力不从心。唉,想当初放他走的时候,我是如何的胸有成竹,俨然一切都在我掌控之中。可能我确实老了。”
他觉得天命难违似的,很伤感地叹息一声。巧姑娘道:“庄主要叫少主回来吗?”
任去留笑道:“你有法子?简凤箨可是相当的狡狯。”
巧姑娘也笑道:“小狐狸的狡狯,在老狐狸面前就要捉襟见肘。庄主只要——”
他的瞳仁突然缩得极细。
任去留几乎是同时转过身,巧姑娘已经扑到了他的背后。翡翠杯滚落在湿冷的草地上,喷溅到任去留胸前的鲜血也只带着微微的温热。
任去留下意识地将他揽进怀中。巧姑娘只看了他一眼,目光随即涣释。人死之前,据说都有极长,极重要的心声要吐露,连杀人者也必须在旁边恭敬地等待,作为他还有一丝良心残留的证据。但任去留得到的就只有这一眼。
他抬头看着对面的黑衣人。黑衣人掀起斗笠,露出满是伤痕的脸和森森的白牙。他手中凶恶的剑尖,对准了瘫坐在地的任去留的头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