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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知道我和闵凤星也没有这么如胶似漆!

于是我又弯曲起两根手指去探他的额头,也很冰凉,我朝他凑近了一点哈了几口气,然后落荒而逃似得转过来继续睡,生拍被他发现了。

涂宁突然一怔,眼神都亮了起来,“我喜欢他,喜欢的过分,以至于我在写作的时候总有种我是毛姆的错觉。他说作家更关心的是人性,而不是判断人性,可是如果我连人性是非都判断不出来,我要怎么对人性进行细致入微地描写。这本身就是矛盾的啊。”

闵凤星口里的硬气的小作家我想我知道是谁了。

我不知道为什么随口一问,可能是我刚刚想起闵凤星曾经说过的月亮与六便士里的句子,可能是这个男孩子给我的气质和毛姆太过于相像,我自己也不得而知。

午夜梦回,我大汗淋漓地醒来却不知道是做了什么可怕的梦。

我转头看他的睡相,嘴巴紧闭,睡得很香甜。

“你看过毛姆的书吗?”

我准备往床上挤,他腾了腾位置,把刚刚睡皱了的地方重新抚平。

涂宁的手紧紧揽住我的腰身,脚掌蹭着我的脚趾。

我想扯开他的手狠狠甩开,手指触碰到他手背的时候我迅速打消了这个念头,他的手过于冰冷,即使我天生体寒也可以感受到他丝丝渗透的刺骨寒意,脚掌也很冷,我甚至怀疑是他做了什么要命的噩梦。

下意识忘记了他是闵凤星带回来的人,他是我的潜在情敌。

这就是涉世未深的小毛头说的空话啊,慢慢他会知道,人性本来也是矛盾的,复杂得难以捉摸,复杂得无法轻易以是非判断,慢慢他会懂毛姆当初的下笔不是毫无意义。

明明做冒犯之事的不速之客是现在熟睡的他,我不知道为什么像做贼一样。

也许是他身上太多地方像曾经的我,或者是我对这个人有太多好奇,也可能是在浮躁喧嚣的社会这样幼稚而诚恳的模样太少见了,我对他,有点心疼,怜悯,而更多的是羡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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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,不然会念念不忘。

是我要提前步入老年生活了吗,那也太提前了,我这么早就开始回忆度日了吗。

让我瞬间清醒的倒不是梦里残留的什么东西,而是这具奇怪的蠕动的,还热活着的身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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