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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p; 这时我听到有鞋子踩地的声音,啪嗒啪嗒越来越近。我以为是王阿姨给我送西瓜来了,刚想伸手去拿下脸上的书,而有人比我抢先了一步。

之前我还不信,但现在我相信了。我妈告诉我,常荞之前的离开,是去了新疆。我们这儿的太阳是晒不黑人的,况且我们这边的人只要入夏就不会再穿衬衫。

“又在房间里打游戏呢。”我说着,继续把书盖在我的脸上。

是她,她回来了。

但我哥跟我爸说:“爸,我要娶她,我一定要娶她,我什么事情都听你的,但就这件事不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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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事儿不仅我不同意,我爸也不同意。常荞她妈是个寡妇,一个人把她拉扯大。她们家住在靠近隧道口的最老的一个弄堂里,是个老一辈留下来的独栋,院子里种满了文旦树。除了这些外她们就什么也没有了。我爸认为门不当户不对,坚决不让我哥和她交往。

“你好,小妹。”她也冲我笑笑。她对我还是那么的温柔。但我不喜欢她叫我小妹,因为所有人都叫我小妹,好像我还是个孩子一样。但我即将长大了,马上。

常荞又怎么会看上我哥呢?我哥长相平平,个子不高还驼背,邋里邋遢的,却不知好歹地觉得常荞也是一样地喜欢他。常荞拒绝过我哥很多次,但他就是死不悔改,还天天念叨着,如果常荞不跟了他,就是违反天命了。

她走了很久,我见她时有点不敢辨认。但我记得那条手链,蓝白相间的,中间镶着块小贝壳,是我们这儿的东西,沙滩旁的小贩卖十五块钱。

她跨过门槛进了屋子。我不想让她去找我哥,想到他光着膀子叼着香烟坐在电脑前玩红警的样子,我就直犯恶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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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哥呢?”常荞把书丢还给我,往里屋里头探了探身子。

常荞的事颇为传奇,说来话长。我有点后悔,四年前没去码头送她,很多事情的始末与原委也已经不得而知了。关于她的故事大多数被别人添油加醋,成为了日后八卦的谈资和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。

“你哥呢?”

我想,如果那一年陈沂跟她走了,如果那年的故事,上演了私奔的戏码,那也许会更酷一点。

“徐霁明,徐霁明!”我把头朝着二楼阳台的方向大声喊,没人应我。

说过了吧,我哥是个疯子。不过常荞确实是个会让人发疯的女人。

“姐姐好。”我露出乖巧的微笑。

我哥是个混子,也是个疯子。他和常荞以前是同班同学,他喜欢她喜欢得死去活来,整日围着她转,尾随跟踪什么的猥琐行为全都干过。好巧不巧,他还在书里读到“长桥卧波,未云何龙,复道行空,不霁何虹”,他把这句话刻在自己的书桌上,说,这就是天命啊,常荞,霁明,天生一对。他觉得他们之间与那些传奇爱人毫无差别,就是牛郎织女,罗密欧与朱丽叶,梁山伯与祝英台。

看着她的脸,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,爸爸教我的礼仪课程首先映入我的脑海。

又是我哥。

“做人,一定不能做常荞那样的。”在她走后,我爸常常这么对我说,念叨了将近半年。

常荞站在我面前,居高临下地看着我。我的眼睛失去遮挡,对着太阳睁不开来。我眯着眼睛看她,她瘦了一些,脸被晒黑了,衬衫的腋下已经沾透了汗,头发散乱地披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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