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开时就会把怒气撒到其他地方去,一路踢门骂骂咧咧是常态,更暴躁几分的直接破门而入,然后整栋公寓里就会响起刺耳的尖叫和破骂:
你这软蛋!在卡若琳那婊子那儿受了气到老娘这里来撒什么疯?!
狗娘养的!轻点!
啊,原来这栋楼里住的都是同行啊。
阮经年了悟。
卡若琳住的房子只有一个单间,除了床和沙发连衣柜都没有,衣服都是随意的仍在床上地上,沙发上,到处都是。
将阮经年带回来以后她就不再管他,每天除了把吃的给他就完全无视了他,甚至接客的时候都不避讳他。
阮经年也没甚所谓,这样一黑一白的肉体交缠在他眼中跟太极图没什么分别,就是太吵了些,生出的气味也太浑浊了些。
阮经年可以恍若不闻,来这里寻乐子的男人们却不能对这样漂亮气质高贵的孩子视而不见,虽然每次都会被卡若琳强行岔开,但次数多了,在卡若琳接客时,阮经年就会自觉出门,上街去闲晃:
一来那些杂碎的眼神令人不悦,二来也不想让卡若琳难做虽然她每次都成功转移了那些嫖客的注意,但每次这些人都会趁机对她提出一些过分的要求。
可即便这样卡若琳也没有赶走阮经年,骨子里透露着凉薄自私的女人竟会为他做到这种程度。
为什么?
大概是因为厌倦吧。
但阮经年这样的人在第五大街这样的地方,不是卡若琳这样一个妓女能护得住的。
这一点在斯坦利看到阮经年的第一眼起就注定了。
斯坦利,布鲁克区最恶名远扬的毒蛇,第五大街的一把手,暴风匪帮的元老,卡若琳从前的倚仗,现在的终章。
为什么那时要带走我?
因为太厌倦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