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种手艺,所以他才如此擅长?
“你可以多试几次,”那森说,“当时洛桑射了八支就正中红心了。”
余颂心里的好斗火苗开始熊熊燃烧。
他们玩了一个多小时,把箭筒里的箭全射光了。余颂在锻炼中技术越发纯熟,已经可以凭自己射中黑环,只是还是没办法射中靶心。
天色渐暗,快到了吃午饭的时间,那森还要回去做晚饭。余颂累得手都抬不起来,他大半个背部都汗湿了,运动过后细胞被刺激得活跃,虽然体力耗尽,余颂却觉得全身轻松,像丢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。
只是回去的山路不好走,余颂趁那森还东西时坐在石堆上,看了眼自己磨红的脚后跟,已经做好了起水泡流血的准备。
他以前为艺考做准备时,曾在学校老师的帮助下做基础训练,跟着舞蹈生一起练舞,早已习惯了摔跤受伤,连锁骨都骨折过一两次,磨个脚完全是家常便饭。
只是他没想到那森不是一个人回来的。
铃铛摇晃着发出响声,纯黑色的牦牛低垂脑袋,乖乖被拉到了余颂跟前。那森摸了把快有他半人高的牛的后脖,对余颂说:“上来。”
余颂还没骑过牛,本能地有点害怕:“没事,我可以走回去”
他的话说了一半,整个人就很轻易地被扶着腋下举起,腾到半空中。余颂下意识跨坐在牛背上,双手颇有些迷茫地按着牛身。
好像比之前更轻了。那森琢磨着感受到的重量,牵着绳往前,牦牛发出一声低低的哞叫,托着身上的人稳步向前走着。
天空的颜色变浑,不少家庭已经点燃了门口的灯,好在夜晚能作为指路标志。余颂骑着牛在山间,铃铛一阵一阵地响,仿佛是使者用的引路铃,带往每个异乡人都能找到回家的路。
走到一半,那森突然说:“你唱歌很好听。”
余颂反应过来对方指的是他之前给顿珠唱的歌,他抬头看了眼天空,轻声讲道。
“是我妈妈小时候教我唱的。好像是我爸教给她,她很喜欢,所以每次都唱这首歌给我哄睡,听多了,我就也会了。”
“你还会唱什么民族语的歌吗?”
“还会唱一些川渝地区的,但我就没有太熟悉了,之前上学的时候学过。后来考试完太久不唱,词都忘干净了。”
那森听完没有再说话,两人这么沉默着到了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