厅里,白皙的脚背绷得很直,脚趾头紧紧抓着地,冰凉的脚底板就像他冰凉的手掌心。
28°的空调暖不了他脆弱的初恋之心。
就在两个人相顾无言惟有尴尬蔓延之际,大门的门锁一阵轻响。
“森森!”
是贝妈妈拎着大包小包也来投喂贝森森了,看见他们俩在餐桌旁僵持不下,她正想开口问,简雁秋丢下一句“你小名叫森森啊”扭头就去捡了鞋蹬上走人了。
简雁秋来回没有十分钟,脚踩在地板上都还没把那片瓷砖暖热,贝森森觉得他最后说的那句话语气奇怪死了,但是人已经跑了。他望着简雁秋匆匆逃开的背影更加摸不着头脑了,他早就不记什么仇,只是以为简雁秋不喜欢他,所以不想去招惹简雁秋罢了。
贝妈妈正忙着去收拾他的冰箱,贝森森边帮忙归置妈妈买的东西边琢磨简雁秋这个奇怪的家伙。
“妈,你又买这么多菜来啊,拎着好沉的,我自己买就好了。”
贝妈妈被简雁秋的漂亮壳子迷惑,热情地打探儿子的私生活:“哎哟你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,我不买看你是要饿死掉了。你那个朋友长得很漂亮嘛,是你男朋友?有没有那个呀,要带套哦!”
贝森森:。
他手上的动作一僵,不自然地咳嗽一声:“不、不是男朋友了!是健身房里一个很凶的老师。”
贝妈妈:“喔。那你别被他欺负了哦,乖崽。”
“知道了!别那样叫了,妈。”
贝森森是被妈妈一个人带大的,他妈妈给他取的名字太乖,所以他从读中学开始,写名字时就一直把森森拿掉一个字,好让自己的名字听起来显得不太像个没满月的小宝宝或者小女孩。
贝妈妈悉心地照顾她这唯一一个儿子,所以贝森森连脾气性格都被养得很好。
但照他老娘的话说,森森就是好得甚至有点软弱好拿捏,幸好从小长得壮,有一身腱子肉唬人。
贝森森呵呵一笑:我觉得是名字的问题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