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人看了就知道。
那女人咬咬唇,就要伸手拿时,合欢却忽然道:“这镯子是内造之物,贸然流出去一定会被官府追查,你们将它带去,让他们带兵来救我。”这话说的凑巧,那个女人伸出的手一颤。
拿着金子逃走不办事也是一种法子,合欢向来不愿考验人心。
那嬷嬷颇为犹豫,她眼馋地看了看被女人藏起来的镯子,又看了看手上的东西道:“郎君让我们伺候姑娘换衣裳,这若是姑娘不配合,要拿我们问罪呢,到时候不是误了姑娘的事?”
合欢眼神落在几人手里的盘子上,她有过一场婚礼,自然不会对这些东西好奇。那场婚礼虽说是联姻,可王府却十分重视,也是热闹的紧。那时的她虽然坐在轿子里做新娘子,可心里却全是新奇和欢喜。
她不可避免地想起琼宁了。
说来也怪,人在她身边的时候,除了玩乐,合欢再也想不起他,可这次离了他,是吃饭时想他,晒太阳时想他,院里溜来一只狸花猫,她也想到他的那只又懒又馋的金安。
金安啊
合欢想起那日看到琼宁从未送出去的信。
【我养了个小狗,正是小犬万福,好吃懒做,每日吃完了就去晒太阳,还喜欢偷吃我的点心和果子,等我捉它个正着,又一脸可怜巴巴的看着我,好像整日让它吃不饱一样,天可怜见,它若是再吃,肚子拖在地上,怕是走不动了。随信附上小犬的印鉴。】
想起那个圆滚滚的朱砂红爪印,合欢微微一笑。
在后面,就是琼宁的回信了,字不好看,哪怕书写之人很小心了,但很多字重叠在一起看不清楚。
【我有一只狸奴取名金安,来日你可看它?】最后一行被写了又划,划了又写。
合欢想起那日撞破琼宁要高伯伯为他施针时的话,心中的酸楚不可抑制地漫上来,直冲的眼睛一酸。
她此刻才有些明白了,这个人既想接近她,又怕接近她,这才有许多从未寄出去的回信,还有在王府的若即若离。
他怕有朝一日合欢恢复记忆,不愿承认这场阴差阳错的婚事,他会心生不舍,不舍得离开,更怕她会嫌弃他的眼睛,所以宁愿做纸上得来的好友,也不愿用这个身份见一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