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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刑当天,刑场前围满了举着铜板的百姓,神情悲愤激动,待官吏压着周信上刑台,百姓纷纷挥出铜板,扔到刑台上。
就要砸中面门,旁边女人飞快伸掌,轻巧拦下,睨了眼行刑官,侧头瞧着不正经的两人,摇一摇头,转身回到茶桌坐下。
行刑官歪了下头,面色不变,仍笑意盎然,指着周信道:“你们若真想吃这狗官的肉,本官给你留三片,待会记得来拿。”
官吏哪里见过有人为这种恶人出一锭金子的,人傻钱多也不能这么干呀,他拿不定主意,只好让行刑官做决定。
忽然,一枚金元宝越过众人,咚地砸在周信额角上,正正砸出一个血坑,官吏一愣,捡起金元宝,望向周旁的茶馆。
席上有三名行刑官,其中一名站起身,他年纪极轻,约莫二十岁,唇红齿白,英气飒爽,穿着正红绣云官服,腰间挂刀。
“这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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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场上有规矩,凡是十恶不赦之人,执行凌迟刑罚时,百姓只需一个铜板就可向官吏买割下来的肉片。
叫花子抱住女娃,把她摆成一个便于观刑的姿势,看向行刑官,正想改口,迎面却见那枚金元宝冲面而来。
话落,他拾起令牌,掷在台上。
他抱起双臂,扬唇嬉笑,神情轻狂,扯嗓道:“大爷,我出一枚金元宝,买这狗贼的狗心,要完完整整的,剖出来,我拿盆去接。”
二层台面,有人倚杆而坐,面容邋遢,唇边一圈胡茬,头发蓬乱,衣衫褴褛,与沿街乞讨的叫花子没甚不同,倒是一对眼睛虎虎生风,右眼睑下方镶着一颗细痣。
百姓拥挤上前,挥舞双手,抢着接住官吏抛下的肉片,刑场上一时哄乱不已,绵延不绝的咒骂声与惨痛的低吼夹杂在一起,能把天给顶破。
“这狗贼的心,本官要送给侯爷做礼物。”
十年,暖春三月,一队官吏押送周信浩荡南下,送往端州阜南镇,当众凌迟。
一刀一刀,一片一片,温血飞溅刑台。
官吏捏着金元宝,看了眼行刑席。
茶馆二层台面上,女娃拽着叫花子脏兮兮的衣袖,嘟起嘴,看着台上酷刑,脸上全然不见害怕,奇怪道:“舅舅,你不是说你要剜这狗贼的肉,吃这狗贼的血吗?你怎么不去抢呀?”
往常总会马上回答的舅舅这次没有出声,她仰起头
周信在诏狱待了一年,浑身僵紫,脸色乌青,面皮松弛,银发散乱,刽子手割下他第一块肉时,他竟毫无知觉。直到第二刀落下,他才疯狂扭动,额啊吼叫,嗓音嘶哑难听,张大的嘴巴里,赫然已经没了舌头。
接过官吏抛来的金元宝,他掂一掂,看向那小叫花子,噗嗤笑了,扬眉道:“不成,这狗贼的心你买不得。”
毕竟贪官污吏,百姓恨不得啖其肉饮其血,所买肉片,不一定会吃,也可带回家喂牲口,发泄其不满。
那小叫花子还想说些什么,旁边走来一人,是个女子,头戴黑纱,身姿绰约,臂上抱着一个机灵的女娃,女娃戳戳叫花子的脸,嘻嘻一笑,挣开女子,钻进叫花子怀里。
“为何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