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觉得媳妇儿的翦水双瞳是世界上最漂亮最明亮的眼睛。

回团里他狠宰了沈政委一顿,把他珍藏的一瓶国窖给喝了,心疼的他直跳脚。赵方毅说他活该,让你老小子瞎支招,害得他到现在还睡客房呢,一家从老到小没一个给他好脸的,都是你给害的。

可也有让人讨厌的事,老婆太漂亮太优秀,总有些苍蝇飞过来恶心人,不得不使出点雷霆手段,让那些不长眼睛的知道知道马王爷的厉害。

为了早点见到她,他会拼命提前完成高强度的训练,驱车一天一夜回家。不管身心多么疲累,看到她充满爱意的眼神和开心的笑容,就觉得再来两个负重十公里也不觉得累。

“我会对你好的。”

喜欢她事事以他为先满心满眼的崇拜和依赖。

相亲那天,第一眼看见她长的可真漂亮,家务活也利索,学习还好。他心里有点没底,除了家庭条件好点,他年纪大那么多,又有伤残,她能相中他么。

喜欢她每天心准备的饭菜。

他的世界里从来没有情爱这个词语,可缘分就是这么奇怪,碰见了那个人,只是一眼,就认定了。

初次相见的午后,她犹如一枝清新绽放的白莲,阳光照耀她俊俏的身影,直接投影到了他的心底。

现在的包田宓儿本来是看不上眼的,上辈子她也没缺过这些东西,本来想照顾熟人的生意,不想反过来倒占便宜,这样赵方毅知道了也得说她。这款包刚好是几年后的复古经典版的,老款的还升值了,买回去就给婆婆用,她要不喜欢就收藏起来好了。

特别喜欢她为他着迷的样子,因为她痴迷爱恋的眼神让他心醉神迷,所以他在家总是爱穿工字背心或者子弹短裤,还不经意的紧绷下浑身的肌。

“关系都挺好,至于整这事么,杨翼这人越来越没劲了。”田宓儿挺反感的。

特别喜欢她穿旗袍的样子,因为她就是穿着红色牡丹的旗袍嫁给他的,那天她婀娜多姿千娇百媚,羡煞众人。

第一次拥抱她,才知道什么叫疼惜。

第一次见到她,才知道什么叫心动。

不管多苦多累的训练,只要有空就会想念她,不管走得多远,只要有空就会思念她,在做什么,是不是也在想他。

喜欢她身上淡淡的花香,让他陶醉柔软,经历过再严酷的训练只要搂着她就会放松松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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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着她满心的依赖,就像孩童对着父母那么全心全意,让他二十多年平静无波的心满溢柔情。

嗯,知道了,不过还有个事挺好奇的:“王文静那个店好像和富海没关系,你说她哪来的关系呢?”

两个宝贝也是他的骄傲,虽然有点小混乱,可是一点也不影响他们的优秀。一家人一直是大家羡慕的对象,他这辈子也一直是让人羡慕的男人,事业有成,家庭幸福和睦,妻子漂亮贤惠。

英伦风的小大衣,休闲小毛衣的春秋服装,在现在看样子确实很时髦,小魏玺穿上也很有范,田宓儿也挺喜欢。就问她多钱,王文静死活不收,她选了几件高腰的小衫和两件春秋的薄呢大衣她本来也不要钱,后来还是硬给才收了个很便宜的成本。弄的田宓儿挺不好意思的,就拿了个奢侈品的包包,扔下了原价的价钱领着孩子就跑了。

店面不大,装修很不错,很符合田宓儿后世的眼光。王文静见她们来非要一起吃个饭,推不掉,只好找了一家小朋友比较喜欢的随意吃了一口。

最开心的是媳妇儿怀孕了,还是双胞胎,和兵们兄弟在一起侃大山都感觉底气又足了不少。这可是能力问题,要不为啥别人只能让媳妇儿怀一个,我却能一下来俩,羡慕吧。所以说手底下的小子们别太佩服哥,跟着哥好好学,兴许以后娶了媳妇儿也能来个一双响。

觉得媳妇儿的朱唇皓齿是世界上最漂亮最水润的嘴巴。

有时候他还会故意在训练时滚回一身泥泞,坐在浴盆里让媳妇儿一点一点的给他冲洗,之后再谋划点别的福利。之后再幸福地躺在媳妇儿光滑修

“富海的事对你的店有没有影响。”田宓儿问,省城走私的东西大都是富海这条线带进来的。

为了看她纠结可爱的样子,他会故意用军刺切水果给她吃,其实家里这把是新的,平常用的那把都是放在部队的储物箱里。

回去田宓儿跟赵方毅说,这王文静好样的干嘛想起她了,赵方毅说:“杨翼他们刑侦队长好像要提上去了,杨翼倒是没找我说,但估计也有这个意思想活动,不然能找上你么。”

这是男人的承诺,一个男人将要一生背负起这个责任的诺言。

番外一赵方毅深情版

赵方毅也说:“嗯,本来爸还想培养他一下,不过他不表态归属哪派,各方面都不得罪。是挺油,可也不敢用他。他们大队下任爸他们已经有人选了,杨翼两口子那要是以后探风,咱们就别搭这个茬。”

喜欢她一手挑选置办的衣物,每件都无比的舒适合身。

特别喜欢吃她做的饭菜,因为每道都是她心烹煮,有浓浓的关怀和爱的味道。

喜欢她,喜欢她,喜欢她。

给予孩子。像赵方毅这样的,标准的准爸爸侯群症,被人说了一通,他也消停了。堂堂中校团长,耷拉个脑袋在一边反省,看着很有喜感。

可不经意撞见她眼中的崇拜和爱慕,他霎时觉得腔里涨得满满的,不是其他女孩那种为了他的家庭或者前途的特意讨好,而是因为他。

喜欢她亲吻时陶醉的不能自拔的样子,让他男人的自尊心膨胀到最大,能感觉到他是她的天,是她的全部。

她优秀又上进,堵了不少喜欢瞧不起人又爱说嘴的人,朋友和战友们也羡慕我,妻子不仅温婉漂亮,最主要的是以夫为天。他们这帮大老爷们,大丈夫,大男人,满腔热血铁骨铮铮,最是禁不得绕指温柔。也最好面子!回家哪个都会听老婆的唠叨数落,真到人前却不能失一星半点的面子。这点田宓儿做得最好,叫他们羡慕死了,他得意的要命,我的老婆最!

为了和她一起吃顿晚饭,他会从野外生存的深山里翻山越岭走上几个小时。

喜欢看她为他洗衣服时认真的样子,好像在做全世界最重要的事情。

觉得媳妇儿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俏丽多姿,入人心髓。

王文静轻蔑一哼,本没瞧上富海,但也没露她是什么进货渠道,说:“看我给魏玺带了些国外孩子穿的衣服,国内都没有的样子,让他试试。”

喜欢每次回到家都看到她等在家中。

他的心里悸动不已,爱情悄然降临却不自知,只得装醉趁机会和她独处。抓着她又嫩又软的手,千杯不醉的他觉得血气上涌飘然欲仙,一向鲁野蛮不知道怎么表达,憋了半天也只憋出了一句。

那天和杨翼两口子吃完饭没几天,王文静给田宓儿打电话,说是新进了一批衣服,不少很适合孕妇。国内现在还没流行什么孕妇装,月份大些就穿些宽松的,田宓儿一听也很心动。

可是结婚的第二天他就让她难过了,他忍者心疼,她得尽早习惯,她是军嫂。

正好是休息日,她领着小魏玺,想了想又上楼拿了两摞成沓的钱放包里,叫司机送他们到市中心王文静开的品牌折扣店。

特别喜欢听她叫哥,因为每次听她软孺地叫哥,都会想起新婚夜时她娇羞的颤抖和全然的信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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