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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说:“什么东西,习惯居然都会一样,既然如此,你就和他呆一阵子。”

这个“他”叫莱恩。

作为一只英俊的丧尸狼狗,我接触过很多人,咬过很多人,也被很多人打过,可是这么个东西我确是第一次碰到。

他“似乎”很喜欢我,第一次见面就对我说,一定会把我喂的饱饱的。

对此我表示极大的赞同,威斯克博士每次只会在打群架的时候才让我吃人肉,美其名曰在饥饿的状态下我能发挥出最大的实力,搞得我每次看到那些实验员都两眼发绿。

但是我毕竟还是错看了威斯克,也错看了莱恩……

第一天到他地方的时候,那长的不错的家伙居然硬拿着铁片往我嘴巴里塞!!!

舌头可是老子最柔软的地方啊混蛋!!!

这个白痴在快把我舌头割断以后,居然还歪着脑袋问我:“你不喜欢吃?”

喜欢你个大头鬼啊混蛋!

我冲他叫,他的脸上露出沮丧的表情,这让狗爷我很满意。

我决定咬他。

我是一条瑕疵必报的狼狗。

所以……半夜三更的时候,我爬上了那个家伙的床。

然后对准他的大动脉,一嘴巴咬下去!

在我从业的两年期间,我基本没有失手过,我对我的能力充满了无比的自豪,但是我这次我似乎……失算了。

一股极强的电流从我的牙龈处传了出来,呼啦一声我简直觉得我嘴巴都烤焦了!

我浑身痉挛抽出地倒在地上,好不容易等那股麻痹劲过去,那混蛋居然张开眼睛笑嘻嘻地看着我,然后说。

“傻子,我晚上不睡觉的。”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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