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度过这三四个小时。
进出的人,来回推动着那扇陈旧的木门,搅动着输液室里浑浊的空气。墙边,一排仍能看出颜色的木椅。倦怠的人,连着天线,倚坐上面,麻木地耗着时间。脑袋在发黄的白墙上,蹭来蹭去,终于,那里留下了一片深色的印迹。灰色的水磨石地面,似乎只有承载着污垢,才能产生存在感。堆满垃圾的废纸篓,好像魔术师的帽子,里面有数之不尽的花朵往外冒,溢得满地。
我所生活的辖区医院。和这里的人一样,显得困窘不堪。
输液观察室里有些嘈杂。我不是很介意。生活,很多时候就是这个样子,你没有理由去挑剔。
数落着一滴一滴坠下的液体,我不觉得无聊。终于有事可做,如果生病也算一种。
“好些了吗?”
一个声音响起,许多声音由此湮没。
我有些吃惊。挣扎着要起来。
“躺着别动。”他说。
我静静地看着他。同是夜晚,可路灯的确嫉妒地隐藏了他的光华。日光灯下,他像是被熨烫过一样,平整挺拔。
“换药,顺路而已。”他抬了抬左手,“那天看你挺严重,猜想你会再来。”
他的手是烫伤,三天换一次药。那么,他是一间间观察室找过来的。
有病人输完液离开,刚好留下一把空椅子。他拉过椅子,坐下。椅子上,还有前面病人留下的一次性床罩。他像是没看见一样,直接坐下。
总有种不协调的感觉。是的。从他进来的那一刻起。
掉了皮的白漆木椅,和他不协调。
他目光正关注着的人,和他不协调。
这个杂乱肮脏的观察室,和他不协调。
可他,是那么的自然。
“你怎么会来这个医院?”我问。
“这个医院的烧伤科比较权威。”他说。
我哑然。也许,是我太偏见了。
“不舒服?”见我不住地动着,他问。